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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中地基验槽的一点看法
更新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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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习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关于地基验槽方面产生了一些疑惑,向几位同仁进行了请教,也翻阅了一些资料,答案不唯一,现就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公开出来,与公司同仁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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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基基础工程必须验槽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中的“3.0.4地基基础工程必须进行验槽,验槽检验要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在条文解释说明里这一条说明也强调“对每一个基坑或基槽,都必须进行验槽。”因此,笔者认为不管是天然地基还是复合地基还是桩基础的每一个基坑或基槽都必须进行验槽。

2 地基验槽验几次

所谓“验槽”,就是“基坑或基槽开挖至坑底设计标高后,检验地基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目的是为了探明基坑或基槽的土质情况等,据此判断异常地基基础是否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要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要修正,同时是否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再次确认等。”结合附录A中“A.1.4  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和A.2、A.3、A.4条文中也说明了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地基验槽。对设计文件有明确地基处理要求的,在地基处理完成、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槽。对有增强复合体的地基处理工程应在褥垫层施工前进行验槽,验槽时应现场检查桩位、桩头、桩间土情况和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测报告。对于没有增强复合体的地基处理工程应在地基处理完成后开挖到基底标高时进行验槽。经过地基处理的地基承载力和沉降特性,应以处理后的检测报告为准。也就是说地基验槽时必须出具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当地基验槽不能达到要求时,再进行地基处理,处理后重新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承载力试验。另外,在验槽活动中,要对基底土质扰动情况和扰动范围进行评估。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正常地基验槽只需要一次就可以了。

3 地基验槽轻型动力触探记录要提供

在附录A一般规定“A.1.2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坑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标准中的“一般规定”为共性要求,而且根据标准用词解释“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因此笔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地基验槽时均应提供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三种情况除外),尤其是天然地基验槽时在条文A.2.3和A.2.4中更是明确了这一点,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疏忽这一点。

以上是本人在学习《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过程中的一点看法,欢迎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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